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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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野狼”一声嚎叫引来火铳无数
只要依法办事,人与动物总能找出和谐相处的办法
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本报讯  野生动物与人相处历来有一些难题,如当野生动物伤害人群或圈养动物时,人们该如何待之?这几天,富阳市新桐镇蛇浦村村民的生活因一头像狼的动物而变得纷乱起来,村狩猎队已上山捕“狼”。但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人员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,狼是国家二级和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,在我省已濒临灭绝,除非出现正在伤害人类的紧急情况,否则不能捕杀。
  蛇浦村前临富春江,背靠群山,离富阳市区约十六七公里。今年10月10日凌晨4点,村民凌龙在自家的阳台上隐约看到楼下有一只高大的“野狗”在撕咬自家的狮毛狗,等他拿着木棍想要驱赶时,“野狗”发出“嚎嚎”的叫声消失在后山茂密的树丛里。凌龙事后认为,他看到的应该是头母狼。
  尽管村里的老人说从小到大都没有听说过村子附近有狼出没,但“狼迹”突现还是让村民很担心自身和家畜的安全。为此,蛇浦村委和狩猎队决定上山捕“狼”。10月19日凌晨,村里3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带着矿灯、猎枪和子弹上山,忙活了一夜后空手返回。据悉,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狩猎队仍会不定期上山巡逻、搜寻。有媒体也在帮助村民征求最佳捕狼方案。一时间,如何抓住这只下山来的“狼”成了当地的热门话题。
  记者了解到,按照《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的规定,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禁止猎捕、杀害的,如有特殊情况,应当申请特许猎捕证。而狼恰恰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“我们接到过村民报告说有狼出现,但并不清楚上山抓捕的事情。”富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詹科长告诉记者。杭州市林水局有关人员也表示,他们并没有接到过类似的申请。
  詹科长说,蛇浦村靠近富春江,按常理不应该有狼出没。即使真的有狼,村民这样贸然上山捕狼不单违法,还十分危险。
  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周晓丽告诉记者,狼虽然凶狠,在我省却是濒临灭绝的物种,十分稀少。近几年来,我省没有发现过狼的踪影。因此,人类要做的是尽量保护这个物种,而不是去伤害他们。如果确实遇到因饥饿下山觅食的狼只,恰当的做法是设法驱赶,而不是捕杀,“只有在伤害人类的事件正在发生时,才能不得已将其杀害。”